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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水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的政策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合水县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5-10-28 10:49: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机制核心定位

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的多部门协作争议解决体系,核心目标是通过规范化流程处理用人单位与职工、缴费人与职能部门之间的社保征缴纠纷,维护参保主体合法权益,防范化解社保领域风险。

该机制覆盖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参保对象,适用于社保登记、缴费基数、欠费补缴、待遇关联等全流程争议处理,是社会保障体系平稳运行的“纠纷过滤器”。

二、争议类型与诉求渠道

(一)主要争议事项

1、参保类争议:用人单位未参保、参保时限不足、参保险种不全,或参保登记信息错误、转移接续受阻等。

2、缴费类争议:缴费基数核定不准、应缴未缴、欠费追缴异议,以及对缴费记录、滞纳金征收、退费金额的争议。

3、职能衔接类争议:因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职责边界或信息传递产生的争议,如核定信息与征管系统数据不一致等。

(二)诉求表达渠道

线上渠道:人社、医保部门官网、电子税务局、12345/12333/12393/12366政务热线、官方微信公众号等。

线下渠道: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经办窗口或实体化争议处理工作室。

转办渠道:政府部门交办、跨部门移送的争议事项。

三、关键处理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强化政府主导,建立健全联合处理机制,统筹推进社会保险费争议处理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着力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过程中遇到的争议事项,有效化解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风险,形成社会保险费征缴共治合力。

2、首问负责原则:首个接待的部门需完成事项分类判定,属本部门职责的即时办理,需跨部门处理的主动对接转办,全程跟踪反馈。

3、分级分类原则:按复杂程度分为简易、复杂、疑难三类事项,实行差异化办理流程与时限。

4、联合协作原则:由政府主导,税务、人社、医保、法院、司法、财政、网信办等部门分工协作,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解决跨领域疑难问题。

5、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处理过程公正,同时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争议解决效率。

四、部门职责分工

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理工作中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公室:对报送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事项,按照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机制,按部门职责,及时转交承办单位办理;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税务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优化调整县税务系统内部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信息系统、缴费服务,督促系统各股室间做好社会保险费争议处理内部协同;负责发起需要县级协作机制解决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工作(2024年4月份之后)。

3.县人社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的解释;规范开展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增减员、费率核定、缴费基数核定、“统模式”前欠费核定、社保权益记录等工作;做好信息共享工作;负责指导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工作;负责发起需要县级协作机制解决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工作(2024年4月份之前)。

4.县医保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政策的解释;规范开展参保登记、变更登记、增减员、费率核定、“统模式”前欠费核定、社保权益记录等工作;做好信息共享工作;负责发起需要县级协作机制解决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置工作。

5.县法院:负责协助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开展社会保险费争议处理工作,给予法律、行政执行等工作方面的支持和指导;依法受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协议和征收机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依法做好争议处理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追缴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执行工作。

6.县司法局:协助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等部门联合推进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化解征缴矛盾争议,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持续推动税务系统“枫桥式”行政调解组织建设。

7.县财政局:协助做好有关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的相关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处理好涉及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处理后单位缴费支出工作。

8.县网信办:负责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舆情监测,加强预警核查,依据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意见,稳妥调控敏感舆情,依法依规处置负面有害信息。

  五、工作流程(流程图

社会保险费争议调解坚持落实首问责任制,按照“谁受理、谁发起”原则,第一个接待(受理)矛盾纠纷的人员必须负责落实争议受理登记、分类流转工作。

各环节核心要求

1、受理登记:对所有诉求即时记录,内容包括当事人信息、争议事项、诉求主张等,3日内告知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分类流转办理:

简易事项:如劳动关系明确的未参保争议、已核定的欠费补缴等,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

复杂事项:如缴费基数异议、跨部门信息不一致等,7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办与初步回复,后续按流程推进。

    疑难事项:如大额欠费追缴、政策适用模糊等,由首问部门组织联席会议,人社部门先行确认劳动关系,各部门协同处置,实时反馈进度。

3、结果反馈与救济:

受理部门统一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劳动仲裁或提起行政诉讼。

4、案卷归档:受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征缴争议事项的处理情况进行案卷归档。

六、实务操作提示

1、证据准备:提出诉求时需携带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缴费记录等材料,确保诉求有明确依据。

2、时限关注:简易事项3个工作日内、复杂事项7个工作日内可获得初步回复,需留意部门告知的后续办理节点。

3、跨部门协作查询:涉及多部门的争议,可通过首问部门了解协同办理进度,无需重复向多个部门提交材料。

4、救济途径衔接:对处理结果不满的,需在法定期限内启动行政复议或司法程序,避免超过权利主张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