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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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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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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财税政策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制定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各部门(单位)、乡镇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县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制定全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负责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级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县级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普法、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财政档案、信息和宣传工作;承担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原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承担的整体职责。

(十五)负责县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承担的财政监督检查职责。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财政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财政方面的能力建设。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预算内国家资金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批。

2.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建设资金及养护费、通行费支出管理职责分工、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建设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养护费、通行费支出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提出资金申请和支出预算;县财政局负责上报并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3.全县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提取、管理和使用,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管理安排。


       党组书记、局长高永发: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股、国库股。

      党组成员、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主任刘兴祥同志:分管农业农村股、综合股。负责农业财源综合建设项目审查上报、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负责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及驻村帮扶工作等。

     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崔军锋同志:分管行财股(社保股)、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股。负责行财和社保口项目的审查上报及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普法工作等。

       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策同志:协助局长管理预算股,分管采购办。负责收入征管、机关后勤、机关财务、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三抓三促行动、机构编制、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招商引资、审计问题整改等;联系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莉同志:分管机关工青妇、投资评审中心、信息工作,协助局长管理国库股;联系国资局

       县财政局内设职能股(室)9个:办公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农业农村股、综合股(政府采购办公室)、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股、地方金融股。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机关各股室及所属单位各项工作;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报告和文件的起草,财政信息、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文电、信访、安全保密、档案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要工作和局党组班子重要决定事项进展情况;承担推进全县财政(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承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事项;协调工、青、妇工作;承担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2.预算股:将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研究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职责划给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股;将编制决算草案职责划给国库股;增加原经济建设股负责的融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职责。调整后的职责是: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承担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预算改革、财政预算公开工作;管理各项财政拨款,承担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负责融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

        3.农业农村股:将监督惠农资金发放,监管涉农补贴资金落实兑现的职责划给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股。调整后的职责是: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管理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农业财源建设项目的考察、筛选、论证、申报工作;负责拟订惠农政策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指导惠农资金发放;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承办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业务。

        4.综合股(政府采购办公室):将监督检查非税收入政策落实,组织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职责划给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股。增加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的职责。调整后的职责是: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拟订全县政府非税收入政策;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标准核定;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培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依法依规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备案事项,承担各类事项进驻县政务大厅后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提出相关方面的建议;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负责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及其有关行政法规的执行,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配套政策,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政府采购的投诉受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编和配置管理工作。

        5.行财股:将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的职责划给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股。调整后的职责是: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业务;审批和管理县级外事经费、偿债资金、还贷准备金等专项资金及非贸易外汇;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全县财政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国外贷款项目有关的出国(境)学习培训工作。

       6.经济建设股:负责财务分管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财务分管单位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管理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办理企业类项目资金的申报;制订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地方投融资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指导全县投融资工作;建立健全投融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审核财务分管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季度报表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金融单位的年度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7.国库股:增加预算股划给的编制决算草案职责。调整后的职责是:负责财政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编制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公务卡改革;调度拨付财政资金;统一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承担总会计核算工作;组织编审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财政国库信息化建设和政府决算公开;承担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8.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股:增加预算股、农业农村股、行财股、综合股划给的财会监督和绩效评价职责。调整后的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依法依规处理存在的问题,依法做好违规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的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受理对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制度的举报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各股室(单位)履行财政管理职责情况、执法情况及预算编制、调整等情况,组织开展机关内审,协调审核财政规范性文件中有关监督、检查的条款;协调财政监督检查与其他经济监督的工作关系,研究提出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对全县财政系统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研究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

        9.地方金融股。主要职责是:拟订地方金融业规划,负责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分析研判;负责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入驻和政银企合作工作;联系驻县金融监管机构及各类金融机构,协调引导其履行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指导、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推动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负责农村金融组织的组建、运营监管和发展指导;负责建立金融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会同有关单位排查金融风险隐患、打击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应急处置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性担保工作等的监管。



合水县乐蟠东路43号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办公电话:0934-552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