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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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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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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县本级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申报工作。

(三)承担全县财政性票据的申购、保管、发放、核销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组织全县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承担县级非税收入解缴及各类报表填报,非税收入总账、明细账登记工作。

(五)承担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和应用,承担全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相关具体工作。

(六)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

        1、国家税务总局合水县税务局负责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行政职能。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承担非税收入征缴服务等相关职能。

        2、县财政局承担组织拟定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参与制订收缴管理制度,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核批等行政职能。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具体落实有关非税收入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财政票据申领、发放、核销和非税收入减征、缓征、免征事项申报等工作。


党支部书记、主任:刘兴祥,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王军社,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后勤、办公室日常业务、精准扶贫等工作。分管综合股。

三级主任科员:徐建鹏,负责非税收入征管和财政性票据管理工作、财务。分管征收股、票据股。

(一)综合股。承担本单位综合性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单位文书起草、信息报送、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定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人事劳资、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征收股。承担全县非税收入的征收服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的管理、资金划转和代收银行的协调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制、分析、报送工作;承担非税收入总账、明细账的登记工作;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事项申报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审核上报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改革及收缴电子化系统应用及维护工作。

(三)票据股。负责财政性票据的申购、保管、发放、核销工作;负责《财政票据领购证》的核发、年审、注销工作;负责票据年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相关具体工作。

合水县乐蟠东路43号财政局办公楼2楼东侧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   0934-5525290   (传真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