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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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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403110000000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合水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合水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根据2024年1月19日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水县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2024年预算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责

1、全面负责旧城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落实、调度管理、统计汇总等工作;

2、负责制定、上报旧城与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审定各片区实施方案及征收公告;

3、负责各片区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初审工作;

4、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

5、负责各片区工作进度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政府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规划建设工作;

7、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文书起草、简报编印、文件分发、总结汇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设置

合水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棚改片区办公室3个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17.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26万元,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26万元,占78.68%;项目支出25万元,占21.32%。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2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92.2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53万元,减少7.5%,减少要原因是1名职工退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17%。减少原因是因专项工作需要,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化,预算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4.培训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5.会议费0.9万元,与2023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原因是业务量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比2023年减少5万元,减少17%。减少原因是因专项工作需要,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03万元。其中设备6.01万元,家具和用具7.69万元房屋构筑物0.3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四)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无预算非税收入。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中共合水县委宣传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根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会议费是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9、培训费是指党政机关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2024年项目绩效目标表和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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