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33000000/202405230000003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公示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2024年合水县医疗保障局财政收支预算公示
根据《合水县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24年1月19日经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费用结算和使用监管工作。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赛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
1、合水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预算889.3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86.59万元,增长26%,增长的主要原因:将2024年人员经费提高标准。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616.9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37.1万元,增加247%,增长原因:2024年人员经费提高标准。项目支出272.4万元。
1、基本支出616.9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579.79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34.1万元;
(3)工会会费支出3.1万元。
2、项目经费(含提前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历年结转基金)272.4万元,其中:
(1)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6万元;
(2)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246.4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三公经费3.6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公务接待费1.9万元,预计接待31批次186人次。
3、会议费0.5万元。
4、培训费0.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公用经费37.2万元,其中,工会会费3.1万元,差旅费9.2万元,印刷费8万元,办公费12万元,公务接待1.9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3.3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主要是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6万元;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246.4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2.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