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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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组织制定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配送、费用结算和使用监管工作。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医疗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局党组书记、局长沈立宪:主持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吉昌:分管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及局机关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负责信访、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医保待遇政策、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晓峰:分管办公室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不正之风整治、保密机要、宣传暨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工青妇、安全生产、统战、人事劳资、机构编制、驻村帮扶、人口监测、政务公开、招商引资、机关财务和后勤、国有资产管理、机关事务协调,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监测、招标采购、配送、结算管理等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建、纪检、安全生产、工青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宣传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预决算、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拟订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管理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报。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四)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合水县统办2号楼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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