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33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示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和县财政局下达的我单位收支预算指标,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执行合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负责合作医疗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2、发放金穗惠农联民卡;
3、按照标准审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4、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筹集、管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5、审核报销医疗费用,审批医疗转诊;
6、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数据汇总上报;
7、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咨询服务;
8、监督检查定点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9、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出改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本单位的收入预算2365254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2365254元,其中:
1、基本支出766264元,其中: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665655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56609元;
(2)社会保障支出: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4000元。
2、专项经费1598990元,其中:
(1)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费150000元;
(2)2016年新农合县级配套(扶贫项目)144899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核定本单位三公经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附件:合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示表/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7121631473840.xlsx
合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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