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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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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133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6-05-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公开

合水县团委2016年经费收支预算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2016年5月11日合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合水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
现将我单位收支预算予以公示:
一、单位职责
(一)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提出每个时
期全县共青团的工作方针、任务。
(二)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团的工作经验,培训、树立先进典型。
(三)了解和掌握青年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关心青年的切身利益,保护青年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县委和上级团委反映青年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引导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
(五)指导全县少先队工作,加强团的预备队建设。
(六)负责筹备召开全县团员代表大会、全委会和工作会议。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下达你我委(部门)收入预算354783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核定我委全年支出预算354783元,其中:
1、基本支出284783元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247762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21021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16000元;
2、专项经费70000元,其中:
   (1)业务费( 工作经费 4 万元,少先队工作经费 3 万元):70000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
根据年初我委上报的三公经费预算,现核定我委三公经费0.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的有关说明
1、2016年预算安排的重点依然是“保工资、保运行、保重点支出”,各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本预算,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所批示的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以及省、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节约单位开支。
2、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事调动、正常晋升、政策调资等因素造成的人员经费超支或预算结余部分,在年终计算增支时予以追加和扣减本年度预算,结余部分不再用于弥补单位日常开支;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不足的,需报县政府会议研究确定追加年度预算额度,所有开支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年度执行过程中,所列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有结余的,不再结转下年使用,结余结转资金由县上统筹安排。
3、根据上级要求,2016年预算需全面公开,省财政厅将预算公开作为测算县上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因素,请各单位在5月底前,将“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政务网予以公开,并将公开结果(网址链接)报县财政局,逾期未报或未公开,按《预算法》第92条“对未依照本法规定对有关预算事项进行公开和说明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1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
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处理。
 
 
                                     
                                 共青团合水县委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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