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ZF-xzfzcbmzfb--zfgzbg-2016-0095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6-05-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公开 |
合水县乐蟠路社区2016年经费收支预算公示
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单位(部门)收支预算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民地区居民事业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开展民事调解,保护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3、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所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4、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社会福利生产。
5、开展群众文化、科普、体育、校外教育及卫生保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二、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我单位(部门)收入预算为1006190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我单位全年支出预算1006190元,其中:
1、基本支出906190元。
(1)人员经费:以2016年1月工资为基数,2014年科学发展观业绩奖、落实养老金及增资、公益性岗位、其他临时人员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一并列入,核定在职人员经费799062元;住房公积金按正式在职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10%核定为59128元;
(2)社会保障支出:不逐单位下达,按县社保中心核定数字缴纳;
(3)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8000元;
2、专项经费100000元,为社区业务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
上年我单位无的三公经费支出,因而今年未核定三公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附件:合水县乐蟠路社区2016年财政收支和三公经费预算表/UploadFiles/PublicInformation/xzfzcbmzfb/201606120849282850.xlsx
合水县乐蟠路社区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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