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210000017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0-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19年度庆阳市合水县固城乡中心小学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执教、依法治学。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让广大学生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积极开展学习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机构设置
2019年度,我单位独立设置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3个处室,分别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
(三)人员构成
2019年度核定事业编制22名,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9名,退休2名,遗嘱供养10人。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固城乡中心小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19.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7万元,其他收入2.81万元,收入合计632.49万元。支出合计63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万元,教育支出507.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7万元,其他支出4万元。见附表公开01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固城乡中心小学本年收入合计63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69万元,其他收入2.81万元。见附表公开02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8万元,包括:教育支出447.6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万元,教育附加安排支出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项目支出65.3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9.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7万元。见附表公开03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9.77万元,合计财政拨款收入629.69万元。支出619.9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0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7万元。见附表公开04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61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18万元,包括:教育支出447.6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万元,教育附加安排支出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万元;项目支出65.32万元。见附表公开05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人员经费合计支出493.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5.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3.24万元,津贴补贴29.1万元,绩效工资133.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7.16万元,包含:退休费106.32万元,生活补助40.84万元;公用经费合计支出70.0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66万元,资本性支出4.43万元,见附表公开06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行政运行)无公务接待费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4)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决算数据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支出对比分析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61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9.77万元,其他收入收入支出2.81万元,与决算数一致。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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