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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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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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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果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应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拟订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建军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主管高标准农田建设。

杨飞雁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负责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

徐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东西部协作,对接协调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徐恩鹏同志工作。同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徐小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战、群团组织、保密、“三元双向”循环农业、现代农业产业园、招商引资、乡村建设、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培训、草畜产业、统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农村能源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节能减排、职称评定、巡视巡察整改、人才、机关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同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衔接县委部门工作)。分管股室:办公室、农牧渔业股。联系单位:畜牧兽医站、能源办、质监站

蒙永鹏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农业保险、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消防培训、苹果产业、蔬菜产业、食用菌产业、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雨露计划(雨露计划+)、项目资金信息录入、产业风险防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项目库建设、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帮扶资金、衔接项目计划编制、资金绩效管理、局管项目档案管理、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资金支出调度、经营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整改、人事、编制、光伏、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和管理、种子市场监管、筹办节会等工作。同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衔接政府部门工作)。分管股室:监督管理股、发展规划股、农田基建股。联系单位:蔬菜办、果业中心、农业行政执法队、农经局、农技中心、种子管理站、产业化中心、农广校、农机中心

户可可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年终考核、小额信贷、审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料及重要材料等工作。同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接协调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孔超同志工作)。分管股室:乡村建设股。

齐宝雄  农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负责执法队全面工作,分管驻村帮扶,就业,国家省市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及两不愁三保障等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运行。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文稿起草、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技术工人考核定级和局属单位干部、工人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互派交流。承担党务、统战、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二)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股)。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农业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集中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负责三农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负责信访、扫黑除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公开、农牧业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统筹监督农业投资项目。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其证书等发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审批工作,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负责渔政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兽药、兽医器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机维修、农机培训机构、农业转基因、种子和种畜禽、肥料农药、奶业生产及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牧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工作。

(三)农牧渔业股。负责起草全县种植业、畜牧业、兽医、兽药、饲料饲草、畜禽屠宰、渔业、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农业机械化、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畜牧业生产管理及运行情况调度。承担节水农业发展和农牧渔业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县内和出入县植物防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重点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扑灭和区域化管理。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监测预警、宣传推介、招商引资、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争取并组织实施农业外资项目。承担全县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重点指标调度。承担农业统计、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乡村建设股(防返贫监测股)。负责提出全县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与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指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方面节会、论坛、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和脱贫对象动态监测管理。负责与相关行业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行业数据共享比对和全县脱贫对象、监测对象数据统计分析及相关意见建议的提出。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协同推进脱贫乡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全县驻村帮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东西部协作日常工作。推动全县革命老区帮扶和乡村发展。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五)发展规划股。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规划和乡村振兴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政策。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定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协调指导构建全县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县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农业投资规范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编制计划并组织落实。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提出中央及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局系统农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指导项目资金问题整改。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及先进评选表彰等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牵头组织东西部协作年度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五大振兴”统筹协调及乡村振兴阶段性工作等各级各方面发现、通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业务。

(六)农田基建股(项目股)。统筹负责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制定全县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建设、初设方案评审、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和考核。组织局系统农业投资项目监督检查,指导项目资金问题整改。

合水县西华北街46号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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