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根据全县农业生产机械装备技术要求和生产发展需要,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具,指导农机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三)组织农机化生产,培育和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指导农机跨区作业,参与全县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生产试验和区域开发工作,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组织农机抗旱、防汛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等工作。
(四)承担农机化科研、推广和科技服务工作;承担农机技术开发、推广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承担农机化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农机职业技能开发。
(五)承担农机化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承担农机维修、供应等服务市场的宏观管理;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六)承担农业机械化发展项目、基本建设、资金申报、实施、管理及使用;承担农业生产自救、农机燃油等物资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农机化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七)承担农机化统计和信息工作;承担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发布农机管理、农机技术、农机产品需求、产品质量以及相关的农机化政策信息。
(八)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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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承办农业机械化综合性规章制度的起草和监督实施工作;承办农业机械化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承办人事、保密、统战、安全和工青妇等工作;协助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综合性文件、报告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负责公文审核、运转、归档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编报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和农业机械化信息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负责会务组织协调工作,对议定事项督促落实;承办信访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承办年度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和报批;负责衔接分配、监督检查农机化项目资金的使用;负责中心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督促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技指导股:拟定农机化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机化科研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实施、鉴定验收和成果管理;负责组织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农机化科技宣传和技术交流工作;负责农机系统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拟定全县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指导意见;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的分配、实施、监管工作;负责机械化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规划,指导联营组织及个体农机户的生产、经营;指导农机销售企业建立和完善农机维修网络,并开展服务工作;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负责农业种植、养殖机械化作业、农副产品机械加工等农机化生产的计划、指导;负责农业机械化作业进度及完成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结构和技术改造。
(三)安全生产股: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建设和调查研究;协调管理县域内农机经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农田作业中发生的农机事故;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客等行为;配合开展全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及农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合水县西华南街永宁路174号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0934-552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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