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210250000016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合水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研究我县全面依法治县重要事项,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拟定、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颁发、审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和政府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4、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拟定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5、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公证工作、律师工作、司法鉴定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工作。
7、指导、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8、指导、管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对拟适用社区服刑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开展判前调查评估、对在监狱服刑拟假释的罪犯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出狱所人员“必接必送”工作。
9、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制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6个股室
2、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2个正科级建制司法所
3、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2个,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公益二类1个,甘肃金桥律师事务所。
(三)人员构成
合水县司法局核定编制46名,行政编制42人,工勤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1人。其中科级27人,一般干部34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决算收入2342.4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800.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541.85万元,增加192.58%。主要原因是司法档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需求增加,增加了项目的支出。
本部门2021年财政决算支出2342.4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800.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541.85万元,增加192.58%。主要原因是司法档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需求增加,增加了项目的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342.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2.4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34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6万元,占35.9%;项目支出1501.49万元,占64.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决算支出2342.4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800.6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541.85万元,增加192.58%。主要原因是司法档案业务用房建设资金需求增加,增加了项目的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2230.19万元,占95.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9万元,占1.7%;卫生健康支出73.37万元,占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16万元,增加21.64%,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及调整;人员经费支出用途主要包括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支出1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5万元,减少60 %,减少原因是处于所人员接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较2019年度支出数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督查工作组增加,提高了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次数0次,出国人数0人次,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2021年度无公务车辆购置;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国内公务接待130人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较2020年度支出数增加0.37万元,主要原因是督查工作组增加,提高了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万元,减少34.9%,减少原因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379.58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预算绩效管理为良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6、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4、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6、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