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33000000/202409140000021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9-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决算公开 |
2023年度 合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养老、失业、工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法规政策,编制全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汇总编制企业养老、失业、工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年度、季度、月度基金收支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统计报告,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筹集、管理、支付,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的落实;(3)、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办法,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和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争议复查工作;(4)、负责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数据库建立、运行及管理,个人账户的建立、记录、划转、计息、退转、《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等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退休认证、养老金核算,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调整、领取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5)、负责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个人账户建立、记录,《失业手册》办理,失业金申领、审核、报批、发放等工作;(6)、负责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参保职工的工伤待遇初审、申报等工作;(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保险费核定;(8)、负责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和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业务咨询、查询、政策法规宣传、信息资料收集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庆阳市合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所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决算编报类型为单户,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核定股、稽核股、企业养老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工伤失业保险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9.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9.1万元,下降85.82%,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配套和三险配套减少,由财政局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7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0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7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7万元,占85.93%;项目支出39.25万元,占14.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989.1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配套和三险配套减少,由财政局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1万元,下降78.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配套和三险配套减少,由财政局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万元,占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68万元,占96.29%;住房保障支出7.91万元,占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81.43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3.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配套和三险配套减少,由财政局列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7.99万元,支出决算为26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配套和三险配套减少,由财政局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01万元,下降43.02%,主要原因是人员削减并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9.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4万元,下降54.86%,主要原因是人员划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寄费、维修费、水费、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3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削减。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31.71%,主要原因是人员削减。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34万元,下降54.86%,人员削减,经费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支出共三项:其中取暖费支出34.25万元、业务费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取暖费及业务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25万元,执行数为34.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立项合理,完成率为100%,群众满意度为10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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