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岘司法所成功地调处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近期,庆阳市合水县吉岘司法所成功地调处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3月初,合水县西华池镇孙家寨子行政村村民梁某反映2012年3月与合水县吉岘乡黄寨子村村民全某办理登记结婚。妻子全某2016年2月12日妻子全某离开出走,丢下二岁的女儿不管不问,全某离家出走后,梁某怎么也联系不上全某,家里乱成了一锅粥。今年二月底听人说全某已回到娘家,梁某多次索叫都不回来,梁某万分无奈之下来到司法所申请调处。
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实际情况后,及时和吉岘乡黄寨子村委会取得联系,一起前往全某娘家,找到全某,了解情况。全某哭诉着说道:梁某爱打麻将,一输好几千元,是个不会过日子的人,并不让自己外出打工,平时也不给我和女儿零花钱,不给我买衣服、化妆品等生活用品,丈夫全某经常偷翻自己的手机,不让我和外界有联系。有时伙同婆婆还经常打骂她,现在她对梁某已心灰意冷,夫妻感情破裂,决意离婚。
司法所工作人员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在对此纠纷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耐心的说服沟通,根据《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二十条规定: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人民调解员多次与双方协商调解,作出如下处理意见:1.作为丈夫,梁某应该改掉生活中的一些陋习,多包容、忍让妻子,要有自己的主见和男人的担当,主动承担家里的所有困难,特别是在经济、生活上照顾和扶养妻子,尊重妻子的隐私,不得再殴打妻子,给妻子一定的空间;2.作为妻子,全某也要改变自己的心态,孝敬公婆,主动承担家务,支持丈夫的工作,照顾女儿,勤俭持家,夫妻双方要建立信任,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3、作为父母,梁某夫妇不应过多干涉儿子儿媳的生活。
一场即将和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夫妻双方终于接受了。为了巩固调解成功,调解员先后两次进行了回访,如今李两口子和好如初,孩子也了了,老人也很感谢,一家人和睦相处,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矛盾得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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