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城乡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邻里纠纷
3月初,合水县固城乡某村调委会主任向乡司法所反映,该村群众何某与陈某相邻两家因道路问题发生纠纷,经村调委会调处未果,因当事人情绪激动可能引起矛盾激化,请求乡司法所介入调处。
原来陈某在2016年盖房时为图方便将多余的土方倒入两家之间的机耕路中,并将路面垫高,因该路同时还是排水路,陈某在土方下压了一段长20米直径30公分的排水管。何某认为陈某未经村组同意私自堵塞机耕路和水路,不但影响了山上有地群众生产生活出行,还严重影响了自家房屋的安全,要求陈某恢复道路原状。经村调委会调解,陈某虽然同意进行清理土方,但运用机械清理土方时肯定会将PVC排水管压坏,双方对机械清理土方的费用承担及管线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与包村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纠纷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及涉及群众叫在一起进行面对面调解。首先稳定双方情绪,其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沟通,解释法规政策,明确纠纷责任。陈某私自垫高集体路的行为并未经村组及群众同意,没有法理依据,应当恢复原状;陈某为图方便堵塞了机耕路不仅仅妨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而且这条道路也是汛期雨水下泻的唯一通道,陈某所压的30公分的排水管道完全无法达到汛期排水的需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清理。经人民调解员对陈某进行说服教育,并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多轮次的协商,最终成一致意见。第一由村干部协调推土机一辆,对堵塞路面的土方进行清理,为此产生的费用500元由双方共同承担;第二对机械可能造成的排水管的损失由陈某独自承担。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的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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