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及时补发农村低保五保提标资金
根据省、市、县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板桥镇近日及时补发了县民政局下拨的2016年1至3月份农村低保提标资金58365元,1-6月份五保人员提标资金27640.9元。
新提高的合水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类补助水平由275元/人·月再次提高到285元/人·月(即由3300元/人·年提高到3420元/人·年),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34元/人·月提高到249元/人·月(即由2808元/人·年提高到2988元/人·年),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维持原标准不变,不做调整;再次提标从2016年1月1日起计发。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年4114元增加到468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每人每年4314元增加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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