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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岘乡四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合水县纪委 作者: 张应君 发布时间:2015-03-30 10:00:3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乡党委委组织全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庆阳市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采取以案说纪、知识测试、走进看守所、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确保领导干部树立主体意识。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年初乡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向乡党委、乡纪委签定“双责联动”承诺书,乡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促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担责、尽责、守责,有效促进了责任意识的增强和工作责任的落实。
        三是严格检查考核。出台了“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在实、准、效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就是分解责任要实,执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制度要实。准,就是检查考核要准,把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把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起来。效,就是通过检查考核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把实施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以严明的纪律促进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建立完善“一案双查”制度,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加大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处理力度。目前已有2个乡直单位“一把手”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被追究,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建议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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