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持农机合作社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市农机管理局《2017年庆阳市农机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庆农机发﹝2017﹞58号)要求,现就全县申报2017年市级财政专项扶持农机合作社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指标任务
2017年全市农机合作社创建任务为28个(其中新建25个、改扩建3个),其中合水县2个(新建)。
二、补贴标准及资金拨付
新建就是2017年注册、建设的农机合作社;对以往注册未建或者未达到标准者则视为改扩建,对新建及改扩建农机合作社,经市、县两级农机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个农机合作社补助机具库棚建设资金1万元。各农机专业合作社要以正式文件申请上报县农机局,并附农机合作社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机合作社机具库棚建设彩色图片。经县级初验并将农机合作社名单上报市农机局验收合格后,确定享受补贴的农机合作社凭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务必于2017年7月30日前到市农机局计财科报销。
三、创建标准
市级规范化示范点创建设定了五个方面的量化指标,一是机制运行规范,按照《庆阳市农机专业示范合作社建设标准(试行)》,切实抓好建设、财务、机务、作业、安全等项管理制度落实。二是基础设施完善,资产在100万元以上,发展合作社成员不少于5户,存放大型机械的库房不少于200平方米,配备专门的维修车间或维修设备工具。三是经营规模较大,年农机订单作业和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000亩至1万亩以上。四是安全管理水平较高,按国家规定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挂牌率、检验率及驾驶员持证率均达到100%。五是积极推广新机具新技术,使用先进、适用、安全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3项以上。
四、评审要求
严格对照庆阳市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确保配套补助资金用在合作社新建和改建,对于挪作他用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五、申报时间、地点和申报办法
7月5日至7月15日下午五点前,申报人持相关资料到县农机局办理申报手续。逾期申报无效。
县农机局咨询监督电话:0934-5521584
联系人:刘金儒 联系电话:0934-5521584
合水县农机局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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