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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的公示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1 10:57: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文件类型

项目内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合合水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合合水县中心敬老院南侧

合合水县民政局

河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中心敬老院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667m2,新建救灾物资储备库一座,钢结构,总占地面积667m2,建筑面积484.1m2(包括值班、监控室,建筑面积17.07m2;卫生间,建筑面积5.7m2),装卸货平台110.34m2,硬化院坪420.5m2,消防水池500m3(含泵房)以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10.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45%。

 

 

   (1)项目施工期工地周边必须设置2.5m以上的实体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对裸露作业面、物料临时堆场设置防尘网覆盖。土方工程作业时,尽量缩短易起尘工段施工时间,加快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段,土方运输时应加盖蓬布,遇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裸露作业处覆设置防尘网布,并辅以洒水抑尘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建筑物料防尘管理,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施,临时堆场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以及设置防尘网布等遮盖防尘措施。应加强施工运输车辆防尘管理,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时间,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场地内运输道路应采取临时硬化措施。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若无密闭车斗,应严格控制装载高度不采取苫布遮盖措施。确保物料不洒落。施工场地车辆出入口应对车辆及时清扫、清洗确保轮胎不带泥、车体不带土。

(2)施工期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含沙水、清洗废水,应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作业用水。施工场地周边及物料堆场应设置雨水截流、导排设施,防止雨水冲刷作业面、物料堆体,产生大量的雨污水,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室外设置的雨水收集管网及雨水口均排至市政雨水管网。禁止在场地内设置生石灰消解场地及混凝土搅拌站,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严禁晚间22:00~次日6:00时段施工。设置隔声屏。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水泵房用轻质隔音墙密封隔噪;加强管理,禁止车辆在该路段鸣笛、超速,场内设置禁鸣标志,安排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调度;道路两侧绿化带上种草植树,加强降噪效果。

   (4)运营期固废废旧编织包装袋经过回收整理、清洗后继续使用,使其资源化,对废弃的包装袋可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化粪池污泥应定期清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卫生填埋。

 

 

 

 

/

 

公示期限: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合水县环保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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