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水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将一辆丰田霸道2700越野车无偿配属给县石化办使用,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全部由十二采油厂承担。2016年8月,经合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时任石化办负责人袁书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停靠点,只有加油站。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管好自己,管好下属,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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