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纪委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现将9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店子乡吕家岘子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经查,2015年店子乡吕家岘子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存在将财政供养人员3名,5万元以上车辆7人,纳入建档立卡户,村两委班子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2月26日,合水县店子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村支书李培兴(因请假未能直接参与审核工作)同志批评教育,给予村主任何登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何家畔镇产白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经查,2015年何家畔镇产白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存在将4名财政供养人员,2名拥有5万元以上车辆农户违规申报为精准扶贫户。2016年2月26日,经何家畔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村支书张应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张应孝同志批评教育。
3、板桥镇阳洼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经查,2015年板桥镇阳洼村党支部书记张定旭、村文书张启发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过程中,违规将本人和5户拥有5万元以上车辆的农户申报为精准扶贫户,属于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15年2月25日,阳洼村因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违规列支劳保用品,张定旭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启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19日,板桥镇党委给予张定旭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启发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板桥镇柳沟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合水县板桥镇柳沟村党支部书记张耀龙、村主任赵天成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过程中,违规将自己和7名拥有5万元以上车辆的农户申报为精准扶贫户。村两委班子存在审核把关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属于违反工作纪律行为。2016年1月19日,板桥镇党委给予张耀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赵天成同志批评教育。
5、老城镇寺塬村套取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2003年,原镇党委委员、村党支部书记周志辉在其所在的寺塬自然村上报退耕还林面积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在其个人名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4.3亩。从2003年至2013年共计领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21736元,全部用于家庭开支。2016年2月25日,经中共老城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报中共合水县纪委批准,给予周志辉开除党籍处分。
6、肖咀乡肖咀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4年7月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时,肖咀村违规将村两委班子成员申报为精准扶贫户,村两委班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3月21日,经合水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党支部书记丁富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李粉霞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西华池镇师家庄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合水县西华池镇师家庄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存在将1名财政供养人员和8名家庭拥有5万元以上车辆农户违规申报为精准扶贫户,村两委班子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3月22日,鉴于此事发生后该8户扶贫户已全部整改到位,经合水县西华池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孝科、村委会主任张俊杰两名同志通报批评。
8、西华池镇黎家庄子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5年,西华池镇黎家庄子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存在将3名财政供养人员和1名拥有5万元以上车辆农户违规申报为精准扶贫户。村两委班子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3月22日,鉴于此事发生后该4户已全部整改到位,经西华池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村党支部书记张平虎、村委会主任王甲龙两名同志通报批评。
9、合水县肖咀乡卓堡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肖咀乡卓堡村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中,存在将3名财政供养人员和5名拥有5万元以上车辆农户违规申报为精准扶贫户,村两委班子存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8月27日,张自军、李同军两名同志被县纪委因用低保解决退耕还林问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3月23日,经肖咀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村支书张自军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主任张同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实践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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