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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水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5 15:26:45 浏览次数: 【字体:
 
合环审字[2015]61号
关于合水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合水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呈报的《合水县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在合水县乐蟠西路延伸段南侧,北侧现为乐蟠西路延伸段(两侧有堆土),东临长庆油田第十二采油厂,西侧为果园(间隔190米为三里店村居民点),南侧为果园(间隔160米为三里店村居民点)。项目拟建设天然气输配门站1座、调度综合楼1座,敷设城市中压管网共计28km、支线管道及庭院管道43km,输配站建卸气柱、天然气槽车车位、高-中压调压橇、民用地上高压储气瓶以及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577.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5万元,占总投资的4.28%。
    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乡规划,建设及运营期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及要求,可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城区敷管作业时,采用搭建一些简单的声屏障和一些相对较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安排在昼间6:00-22:00期间进行,夜间禁止施工;严禁高噪音、高振动的设备在中午休息时间作业。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的噪声和设备噪声,要合理布局、选择先进的设备,并对主要的机械设备隔声、降噪处理,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本项目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挡,严禁敞开作业,项目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防止洒落,严禁车辆超高、超载运输,最大限度减小运输过程交通扬尘产生量,降低对沿线空气环境的扬尘影响;遇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避免露天堆放起尘物(如回填用土、建筑砂石等),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加盖苫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项目建设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短时间裸露的地面要进行苫盖;管网施工时应分段进行,完成的区段应及时清理现场,采取场地平整、植被恢复等措施,土方集中堆放,待管网敷设完成后及时回填,弃土运至合水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本项目营运后,在系统超压状况下排放的天然气中的甲烷以及少量非甲烷总烃由门站系统安装的回气管及安全放散管放散后排放。
    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做到随产随清,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厂内堆存的,应该采取覆盖或其他有效措施,减小因建筑垃圾堆存产生的扬尘等二次污染。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最终运至合水县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项目运营期员工的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调压撬机组过滤器检修产生的氧化铁碎屑及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储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建设时,要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应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
    六、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城区已建公共设施排放;施工废水经临时搭建的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清管废水可直接用于沿线道路洒水,如有余量可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运营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门站内雨水导排措施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后与办公、盥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合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七、本项目施工需划定管线施工作业带的控制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等的活动范围,要求在划定的施工界限范围内施工,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面积和破土面积。尽量避免对原有植被进行开挖,不可避免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
    八、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督查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九、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要求,及时申请我局进行该项目的环保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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