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2015年11月16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议,我局拟对《合水县凤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合水县凤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料场建设项目 | 合水县板桥乡锦坪村孟家桥自然村 | 合水县凤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在合水县板桥乡锦坪村孟家桥自然村,项目北临农田,南临农田,东临211国道,西临马莲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生活区总建筑面积120m2,配电室15m2,旱厕一座,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年产砂石料5万立方米生产线一条,厂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5万元,占项目投资的11.75%。 | 1、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生产过程的物料运输、装卸、堆场、破碎机、振动筛和皮带输送机等产生的粉尘。石料拉至场地破碎机入料口要先润湿再投放,在鄂式破碎和反击式破碎机上方安装一套喷淋装置,在振动筛上方安装一套喷淋装置,在输送石料的皮带跌落点处安装一个通口口袋这几项措施以减少粉尘排放。产品堆放要整齐有序,堆料场四周要种植洋槐,堆料场内配套洒水装置,定时洒水,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使石粉表面保持一定湿度,堆料场四周要种植洋槐,减少料场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项目周边村庄作为村道铺设原辅料综合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了处理,土石方全部作为项目区回填土和绿化用土综合利用,无废弃土石方产生。运营期固废主要是厂区生产过程沉淀池产生少量污泥及生活过程中产生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收集并外售于附近砖厂。 3、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生产用水主要是降尘洒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由于职工人数较少且不作为固定居住场所,不设澡堂,厂区设置旱厕,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内堆场洒水,不对外排放。食堂产生泔水由附近农民定期清运用于喂养家畜。 4、在施工时对工程所开挖、回填的土体、沟壑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加固,工程完工后应迅速实现弃土区、山体开挖区、边坡等的植被覆盖。结合河道整治,适当远离河岸,保持现有河道形态。 5、项目施工对行洪安全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围堰、施工平台将造成壅水和冲刷增大,影响河道行洪。为减小项目施工给行洪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避免洪水给项目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主汛期不进行施工,施工开挖产生的弃土及时运至河道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禁止将弃土推至迎水侧滩地或直接倾倒河道内。汛期来临前,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河道及滩地施工区一切临时建筑物、施工器材、拆除施工围堰。 | / |
公示期限: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合水县环保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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