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将于9月7日至9月14日对合水县板桥镇进行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开展“三述”、召开专题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财务账簿、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主要受理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方面的情况:
1.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两个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败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2.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3.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五个必须”要求,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4.在侵害群众利益方面,是否存在向服务对象和农民群众乱收费、滥收费、搭车收费,以及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专项资金和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问题。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办公地点设在板桥镇政府二楼B302办公室,设专门值班举报固定电话:0934—5955532;移动电话:15294462008,并在镇政府大门前和街道桥南金都酒店、街道桥北穆斯林饭店门前设举报信箱。
根据市委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庆阳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5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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