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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5 15:52:2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615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太白镇后台山公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

参与情况

1

合水县太白镇后台山公园

合水县太白镇后台山

合水县太白镇人民政府

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合水县太白镇后台山,北侧隔柔东公路为居民住宅区,南侧为太白林场的林地,西侧150m处为葫芦河,东北侧为新农村安置点。项目总占地33333.3平方米。

新建框架结构三层公园大门一座,观景亭两座、游园小道1公里、停车场一处,整修烽火台,硬化山顶中心广场,配套实施绿化、亮化工程。

1、施工现场临路一侧设置围挡,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运输沙、石、水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当实行密闭运输,严禁撒漏,并定期洒水抑尘;2、施工期设置5m3的简易化粪池,运营期设置50 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集中拉运至合水县污水处理厂;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严禁晚间22:00~次日6:00时段施工,并尽量避免在昼间12:00~14:00点之间进行高噪作业。在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点(主要为附近的居民区)处设立临时声屏障,主要设于施工场地外围处摆放设备处,阻隔声音向敏感点的传播;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4、对于项目产生的垃圾应设置集中堆存点,设置防渗、防雨措施,日产日清。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队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场进行填埋;5、对于边坡植树种草、浆砌片石网格护坡选用当地适生的品种,实施种草植树加固护坡,形成边坡防护体系。道路两侧设置拦水带、导水槽和排水沟,对径流雨水进行导流,减少雨水产生的水土流失。

 

/

公示期限:2015615—2015620(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合水县环保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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