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两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2015年高考及中考将至,为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休息和应试环境,确保“两考”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两考”期间(6月1日至6月20),各建筑施工单位严禁在中午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其中高考(6月7日-9日)、中考(6月15日至17日)期间,考场1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全天禁止施工作业;
二、“两考”期间,所有舞厅、KTV、录像厅、旱冰场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五金、建材、木器、水泥预制等加工销售场所严禁在中午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加工、营业;
三、“两考”期间,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歌舞演出、商业宣传等形式产生噪声污染;各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四、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我局将对施工单位及娱乐场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并对噪声进行现场监测,对超过噪声排放标准,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五、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配合环保部门对“两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和扰民行为进行查处。
举报热线电话:12369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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