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车辆通行管控的通告
一、凡高、中风险区来合返合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体温、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登记,查验符合要求方可驶入。如无核检证明进行劝返。
二、涉疫地区运送重要物资货运车辆及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驾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查验。非涉疫地区运送重要物资货运车辆及邮政、快递运输车辆,经查验驾乘人员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的可正常通行。
三、离合人员必须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如无核检证明进行劝返,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查验。
四、对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控或者阻碍疫情防控人员工作的, 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管控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合水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通检疫组
2021年10月24日
终审: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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