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水县纪委关于对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现将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1、西华池镇杨沟崂村干部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解决劳务费问题。2018年1月,西华池镇杨沟崂村杨沟崂组村民小组长杨存祥,违规用2017-2018年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抵付12户群众劳务费11500元。2019年5月23日,杨沟崂村支书马祯山、主任张晋铭因审核把关不严被告诫约谈,2019年6月26日,杨存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老城镇小塬子村违规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8年老城镇小塬子村塬畔组村民小组长孙耀科在农村危房改造摸底上报时,未按照要求入户了解,也未向其他群众调查核实,且在后续工作中没有及时跟进,工作不细不实,致使塬畔组孙某在县城购买商品房的同时享受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该资金已于2019年5月21日收回。2019年5月22日,孙耀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支书孙耀红被诫勉谈话。
3、吉岘镇九倾湾村干部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及套取退耕还林资金问题。吉岘镇九倾湾村支书丑和平违规为父亲申报2013年一类2人低保、2014年至2016年二类2人低保,共计领取低保资金19672元;村委会主任董树声违规为父亲申报2013年二类5人低保、2014年至2017年一、二类2人低保,共计领取低保资金29416元,二人违纪资金已全部上缴县财政;2001年至2016年九倾湾村违反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规定,将村集体退耕地423.7亩登记在本村11户群众名下,共计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01275.52元,全部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2019年12月6日,丑和平、董树声二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固城镇高台村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固城镇高台村支书陈百剑负责本村临时救助资金发放时不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其中7户群众11500元未召开会议未公示,6户群众9000元用于支付项目实施损毁群众黄花菜补偿费。2017年2月16日,村民佟某缴纳4人合作医疗费用600元,由于当时全县合作医疗费用收缴工作已经结束,村委会副主任杨刘昌便在村委会垫交票中将一户姓佟群众缴费票据修改成佟某的名字,致使当年佟某之子住院3600元医疗费用无法报销。2019年6月21日,村支书陈百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杨刘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蒿咀铺乡张举塬村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蒿咀铺乡张举塬村互助资金协会向群众发放借款时未入户走访,致使10户群众9.5万元借款至今未还;2017年4月,张举塬村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两户群众回退为精准扶贫户;2017年底张举塬村在审核上报易地扶贫搬迁户时,未按相关要求组织群众代表进行评议。2019年9月20日,张举塬村支书刘汉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王志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合水县纪委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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