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公告
2017年9月27日,县旧城与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被征收户高建民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将高建民位于西华北街原粮油市场院内的房屋予以征收,现已完成征收地上附着物清理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合房权证西华池字第00002457号予以作废,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注销。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照注销程序予以注销。
合水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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