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丑宝康等19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参加天津市红桥区社区工作笔试的公示
根据《关于选拔合水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到天津市红桥区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过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程序,决定丑宝康等19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参加天津市红桥区社区工作笔试。现将丑宝康等19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人员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参加考试的问题,将按规定程序参加笔试。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共3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县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0934-5524729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附件:合水县2018年选拔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到天津市红桥区社区工作笔试参加人员名单.xls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终审: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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