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合水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到天津红桥区社区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红桥区与我县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协议,拟选拔5名(男4名,女1名)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到红桥区社区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目前尚未就业,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合水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零就业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8年6月28日至7月1日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到县人社局填写《合水县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到天津市红桥区社区工作资格审查表》,并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于2018年7月2日至7月4日对报名人员在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合水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2018年7月6日在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7月8日组织考试。
三、薪酬待遇
被选拔录用的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月薪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并给予一定的食宿补助。
特此公告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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