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财政 专项扶持农机合作社指标”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14号),现将“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持农机合作社指标”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指标任务
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我县农机合作社装备提升行动资金7万元,计划扶持农机合作社1个,对其购置的100马力以上农业机械给予省级财政资金累加补贴。
二、累加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累加补贴范围。2018年享受累加补贴的农业机械须在《甘肃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甘肃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一览表》确定的范围内选择购置,且为10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
(二)累加补贴标准。对获得扶持指标的每个合作社当年购置的1台100马力以上的农业机械可享受省级累加补贴;省级累加补贴额最高不得超过中央财政补贴额;完成计划指标任务且有结余资金的,可扩大合作社扶持数量,也可用于购置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的累加补贴,原则上不留余额。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1.2017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注册登记,且名称体现有农机化作业、服务特点的合作社;
2.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机具库棚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3.一年以上没有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4.优先扶持全国及全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服务主导产业突出、社会化服务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合作社自愿申报,填写《2018年农机合作社装备提升行动省级累加补贴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定。经乡镇政府推荐上报、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后,报市州级农机主管部门审定。
3.资金兑付。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按照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办理补贴资金兑付手续,省级财政累加补贴资金统一兑付到农机合作社账户。
(三)申报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止2018年6月30日为申报期,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 0934-5521584
联系人:刘金儒
合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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