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2017 年 12 月 16 日合水县环保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合水县板桥至杨坪公路路网改善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 参与情况 |
1 |
合水县板桥至杨坪公路路网改善工程 |
合水县板桥镇 |
合水县交通运输局 |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公路建设里程为32.728km,共设平面交叉7处,涵洞45道,确保交通安全,充分发挥公路的使用性能和较长时期的适应能力,本项目按有关规定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防护设施、绿化环保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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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石方开挖阶段,应在施工时配备洒水车,对施工作业面适时洒水降尘,对裸露作业面、临时堆土场应采取设置防尘网等措施。运营期加强公路两侧绿化带管理,公路两侧绿化带栽种吸附性较强的植被,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减少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 二、合理规划施工布局,尽量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过程中必须定期进行(每季度监测1次)噪声监测,根据施工期厂界和环境敏感点噪声值,对未能达标的环境敏感点采取补偿措施。 三、施工现场放置生活污水收集桶,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经临时沉淀处理后用作泼洒抑尘,拌合站产生的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该部分废水经临时沉淀后回用,严禁外排。
四、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将生活垃圾收集,封闭储存,避免在风力作用下随处飘散,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不可胡乱倾倒。拆迁的建筑垃圾应尽可能用于路基填筑,如不能使用,应集中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理,项目施工产生废旧沥青碎石,粉碎后全部用于路肩填料,不外排。 五、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及时清运施工废物,尽量保护周围植被。工程完成后,临时占地应尽早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实施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实现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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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2017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合水县环保局规划环评股 09345524416(电话) 09345524416(传真) |
合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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