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高效完成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一乡一所”,实现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全覆盖
近日,合水县印发了《关于成立乡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的意见》,标志着全县12个乡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正式成立,“一乡一所”建设全面完成,实现了全县乡镇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服务全覆盖,有效提高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合理调整机构。为了提升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水平,靠实各乡(镇)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主体责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保护耕地,全力保障发展。县委、县政府从提出“一乡一所”到决定实施,进行了长达4个月的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6次进行方案修改,最终形成了《关于成立乡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的意见》,在县上成立合水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在原有西华池、老城、何家畔、段家集4个中心国土所的基础上,在其他8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加挂土地和规划管理所(不动产登记所)牌子,在村组聘请监管员、协管员,进一步加强基层管理力量,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任务,实现全县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机构的全覆盖。
二是统筹调剂安排,人员保障到位。在目前精简机构、缩减编制的背景下,基层所人员力量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尤为突出,对此,县上在以“不增加编制”为前提的条件下,统筹调剂,选配优秀乡镇干部充实到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队伍,确保乡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土地管理员3名、规划管理员2名),城区西华池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不动产登记所)人员配备不少于15人(土地管理员12名、规划管理员3名),不足部分由人社、编办和乡镇共同调剂解决。为加强管理,落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原则,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经费150万元,在每个行政村聘请土地和规划监管员2名,每个村民小组聘请土地和规划协管员1名,具体负责本村组土地和规划管理工作。使新设土地和规划管理所的管理体制、人员配备得以全面落实。
三是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组签订了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责任书,逐级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年终,由县政府牵头负责,组织国土、规划、人社、督查等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合水县乡镇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全面考核,对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予以重奖,并在用地指标、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照顾;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核减用地指标,涉及村组责任的,核减监管员、协管员工资报酬,责令乡镇主要领导向县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县政府要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用地占比超过8%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县纪委要对违法用地占比超过10%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毁坏基本农田累计5亩以上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累计10亩以上的,除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外,还要根据《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属乡镇主要领导、土地和规划管理所所长等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对辖区内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乡镇主要领导、土地和规划管理所所长2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乡镇要对照《乡镇土地和规划管理员及村组监管员协管员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细则,明晰责任,严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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