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合水县委第四轮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
1月11日至15日,十六届合水县委第四轮巡察组深入29个被巡察单位、乡镇及所辖村召开巡察反馈会,反馈巡察情况,对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县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城乡供水总公司、吉岘镇、肖咀镇、太莪乡及所辖村等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和意见建议。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东,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朝峰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巡察整改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与党中央和县委要求对标对表,在贯通结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要树牢问题意识,抓住主要矛盾,深入分析检查,找准问题症结,坚持思想整改与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协调,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要强化履职担当,扛牢政治责任,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举一反三,持续深化整改实效。
被巡察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以高质量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终审: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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