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通报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
1、吉岘乡宫合村违规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4年吉岘乡宫合村违反规定接待11885元,不符合村级接待“零”支出的规定。2006至2013年,3名村干部每人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3840元,共计领取11520元。2014年8月26日,经中共合水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斌贤党内警告处分(时任村支书);给予村主任王生瑞(违反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村支书罗永涛同志全县通报批评;给予村文书侯启仓同志全县通报批评,违纪资金11520元予以收缴。
2、板桥乡板桥村党支部书记李文辉受贿问题。2009年6月份,板桥行政村对外出售旧村部时,李文辉借机受贿10000元。 2014年6月23日,经板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文辉开除党籍处分,免去板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移送司法机关,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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