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六要求一制度”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我县明确“六项要求”,建立“一项制度”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六项要求”即:一要入脑入心。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3783”和市委“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入理解“1+2+5”工作模式内涵,做到“两个责任”学习宣传入脑入心。二要牵头抓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细化任务分解,靠实工作责任。三要组织推动。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入谋划和推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任务的落实,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要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对苗头性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办法及时予以纠正。五要接受监督。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六要示范带头。“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一项制度”即:被约谈人承诺制。被约谈人要严格按照约谈内容,对职责范围内“两个责任”的落实做出承诺,并在约谈记录表上签字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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