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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运输公司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合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3-11 09:01:19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庆阳市华池县南梁镇、宁县焦村镇张斜村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镇原县供电公司、合水县运输公司、西峰区育才路社区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狠抓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3年表彰一次,是反映一个城市(区)、村镇、单位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

终审: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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