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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县委巡察组交叉巡察合水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7 09: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十三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带巡察工作部署要求,2019年3月25日至26日,宁县委巡察组交叉巡察合水县工作动员会召开。按照本轮交叉巡察安排,宁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合水县财政局、扶贫办,太白镇及所辖莲花寺村、连家砭村,蒿咀铺乡及所辖张举塬村、蒿咀铺村;宁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合水县交通局、住建局,固城乡及所辖固城村、高台村,太莪乡及所辖邢家坪村、罗儿塬村。会上,宁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巴恩锋、第二巡察组组长李永忠分别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常委、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慕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冠卿分别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乡镇、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宁县委巡察组全体成员;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被巡察乡镇、部门班子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各乡直单位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动员会议。

宁县委巡察组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市委工作安排,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 和“五个持续”要求,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对做到“两个维护”、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纠正“四风”、执行党规党纪、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宁县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省委第二巡视组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被巡察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和意志向长期形成的积弊顽瘴开刀,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宁县委巡察组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配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县4个县直部门、4个乡镇和8个村开展交叉巡察,既是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要求,又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被巡察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主动接受监督,深入对照自查。要把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中之重,紧紧扭住“责任”和“问题”不放,自觉对照检查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和监管责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务之急,带头转作风、纠“四风”,全力以赴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落实落地;要全力以赴配合宁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主动反映问题,畅通信访渠道,与巡察组共同完成好省委和市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被巡察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表示,巡视巡察工作,对我们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方位、无条件地配合巡察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要珍惜和把握好这次巡察监督的重要机会,充分利用好开展巡察工作创造的良好政治环境,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合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宁县委巡察组将在合水县工作近3个月。巡察期间(3月26日至6月10日)设专门值班电话:18393604803、18393604813,每天上午8:30-晚上8:00受理电话来访。设专门邮政信箱:18393604803@163.com、18393604813@163.com,同时设置16个联系信箱,分别是财政局大门西侧,合水县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西门东侧,太白镇政府大门外西侧、莲花寺村村卫生所外后墙、连家砭村村部大门外东侧,蒿咀铺乡政府大门外东侧、张举塬村村部大门外北侧、蒿咀铺村村部大门外西侧,交通局大门外南侧房码头、住建局大门东侧,固城乡街道综合市场门口、固城村村部大门北侧、高台村村部大门西侧,太莪乡政府大门东侧,邢家坪村村部大门西侧,罗儿塬村村部大门南侧。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终审: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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