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
根据县纪委《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防止出现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我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传达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县纪委的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会上,纪检组长卢自俭带领大家及时学习了《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并要求大家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把国庆、中秋等节日作为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检验环节。同时,希望大家充分认识到破除“四风”问题的艰巨性,增强自身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严格执行规定。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国庆、中秋期间严格执行规定要求,坚决杜绝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安排私人宴请,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高消费娱乐活动,出入私人会所,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和福利,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以及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抓好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其他班子成员带头执行《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从严要求自己及家人,为全体干部职工做出表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度过欢乐和谐,风清气正的节日。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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