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质监局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
为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迅速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合水县质监局从四个方面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认识。
一、思想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出台以来,最严厉的环境督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述的大督察,要求全局所有干部都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加强政策学习,特别是涉及到我局重点业务的特监稽查、特监和质量工作人员,更要以正确的政治立场去搞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严格整改标准。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将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按照问题清单,凡是涉及具体业务工作的,要逐条提出整改计划,经班子会议讨论通过,按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目标不含糊,反馈问题不遗漏,措施手段不走样,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问题。
三、靠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局的3个问题,特监股和质量股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照“各负其责、立行立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足长远、依法依规”的原则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细化到每个责任人身上。
四、稳步压茬推进。要求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马上整改,对需要专项整治的,立即拿出方案,2个月见效,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争取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制度层面的,局班子及时讨论,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确保建立长效机制顺利建立。
终审: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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