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西华池司法所运用“1+3+X”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疑难矛盾纠纷
近期,合水县司法局西华池司法所利用全县推行的“1+3+X”调解模式,成功调处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
2016年2月份,西华池镇某村村民张某驾驶出租车与骑电动车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李某足部严重受伤。2017年5月16日,经合水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298657.12元,且已履行。事后,李某因骨骼未恢复彻底,导致腿部再次感染发炎,需要二次手术,由于费用过高,加之李某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后续治疗费用,要求张某承担后续医疗费,遭到张某拒绝,一气之下住在张某家数日不归,张某无奈之下,申请西华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
因该案已经法院判决,但鉴于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西华池司法所接到申请后,利用全县推行的“1+3+X”调解模式进行当庭调解,由司法所牵头,联合村调委会、包村工作组、公安派出所、法庭,邀请镇民政办、综治办、县运输公司、保险公司共同参与调处。经过各部门合力调解,张某二次支付李某医疗费用3.4万元,一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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