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體版
  • 无障碍
  • 本站地图
  •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县工商局四个方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工商局 作者: 石斌 发布时间:2017-07-17 14:40:55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结合工商职能,县工商局从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强化流通领域内商品质量监管,加大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增强部门协作方面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大煤炭和石油焦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市场主体准入制度,要求经营户持照、亮照经营,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故意掺假行为。今年以来,查处无照经营煤炭案件2起,罚款2500元,查处销售不合格煤炭案1起,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款1000元。二是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落实“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引导加油站自律经营。三是强化水泥、砂石、砖瓦、烟花爆竹等行业监管。以辖区沿公路两侧、建筑施工单位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严厉打击掺杂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四是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加强部门联合,信息互通共享,增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和联合执法,尽职尽责履行好法定职责和工商职能,确保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