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开展廉政谈话 认真践行“第一种形态”
粮食局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醒,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一是分工谈话,落实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范围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廉政谈话责任,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局长同班子成员谈、同粮食稽查大队队长及金鑫公司责任人谈;副局长、纪检组长、粮食稽查大队队长、副队长分别所分管各股室职工谈话。
二是警示谈话,教育提醒。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由纪检组长对全体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及时传达省、市、县纪委有关案件查处的通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任前谈话,防患未然。由局长、纪检组长对新当选的公司员工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在带头讲政治纪律、守政治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于律己、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今年以来,共先后开展警示教育1场次,开展集中廉政谈话2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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