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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

来源:食药监局 作者: 吴培凤 发布时间:2017-07-10 09:02: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 省、市、县 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 各乡(镇)人民 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强化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庆政办发 [2017]53号 )要求 , 合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度印发了《合水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
         《合水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 适用于对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分值由日常考核情况、年终考核情况按一定比率换算得出。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
         《合水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对组织领导、“四有两责”的落实情况、综合治理情况、社会共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为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大经费投入,规范化乡所创建,检测、执法装备的配备。三是加大风险管控,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四是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确保土壤安全利益,着力解决农兽药超标等问题。五是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六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七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农产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八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九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十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合水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的出台,使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有章可循,有利促进各单位更好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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