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家事审判庭如同“会客厅”
2月13日,笔者走进合水法院的家事审判庭,与其说是审判庭,倒不如说是“会客厅”,40多平米的大房间内,以温馨的绿色为主,崭新的沙发,里面摆放着绿色植物,四面墙壁张贴着温馨感人的标语、贴画,俨然一种家的氛围。里面坐着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2名当事人、1名孩子,似乎正在聊天,笔者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想不到这就是家事法庭开庭。与之前的庄严法庭相比,这里无疑就是一个温馨的客厅。笔者认真的倾听了这一起案件,原告为王某,被告付某,6年前,被告付某带着6岁儿子离家出走内蒙打工。一走就是6年,婚姻早就名存实亡,就是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解决一直僵持至今。调解中,双方当事人对婚姻没有意见,都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对此,法官征求了孩子的意见,孩子表示和妈妈生活多年,且在内蒙上学已习惯,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办案法官以此为切入点,做孩子父亲的工作,最后,父亲同意孩子暂时由母亲监管到小学毕业,他愿意承担部分抚养费,孩子上中学后,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至此,这起分居达6年的婚姻得以解除,孩子也有了父母共同疼爱。
该院院长左文立说:“法庭如此布置,就是为了拉近审判人员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敌对情绪。引导当事人在庭审中敞开心扉,平心静气的交流沟通。有了“家”的氛围,当事人就少了几分惶恐、局促和严阵以待的较劲感,会不由自主生出几分暖意、放松和说理诉情的平常心,便于解决矛盾纠纷”。
据了解,春节过后,该院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83件,审结20件,在这个家事审判庭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件16件,撤诉3件,调撤率达95%,初步达到了调解率上升,和好率上升,离婚率下降,家庭和谐幸福稳定。也基本达到了家事审判改革的初衷,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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