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合力推进脱贫攻坚步伐
县直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工作动态(二)
民政局 一是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补助标准。2016年,将农村低保一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75元/人·月提高到285元/人·月,将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234元/人·月提高到249元/人·月,将五保集中供养对象标准由4314元/人·年提高到6000元/人·年,将五保分散供养对象标准由4114元/人·年提高到4680元/人·年,实现了政策性脱贫。截至目前,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4342万元,其中补发提标资金40.76万元;发放五保经费319.8万元,其中补发提标资金34.3万元。二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在新农合和平安保险实现医院窗口结算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全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逐步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由26种扩大到50种,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程序,着力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对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了适当补贴。其中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全额资助,二类低保对象按不低于30%的标准代缴参合费用,三、四类低保对象按不低于15%的标准代缴参合费用。截至目前,共救助大病患者810户812人,发放救助资金509.39元,资助参合资金113.6万元。三是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等措施,增强救助的时效、公正性、透明性,编实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截至目前,共救助困难群众693户2479人,发放救助资金193.425万元。
林业局 生态环境建设。完成50.9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建任务,完成投资768万元,兑现农户补偿资金456.54万元(其中:国家级300.72万元,地方级155.82万元);完成28.44万亩公益林补偿任务,完成投资419万元,其中:兑付农户补偿资金298.62万元,补偿资金到户率100%,管护合格率达到95%;森林覆盖率达到70.74%,比上年递增0.2%,占任务的100%。林业产业培育。完成苗林结合培育4.5万亩,占任务4万亩的112.5%,其中:发展特色经济林核桃树栽植0.6万亩,占任务的100%;完成新育苗4100亩,占任务的100%;按照乡镇上报农户产业发展需求,为87户贫困户栽植核桃树327.5亩,为25户贫困户新育苗73亩。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精准扶贫贫困户育苗及核桃树栽植管理技术培训3800人,发放补助19万元,占任务3800人的100%。生态护林员选聘。按照《甘肃省林业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甘林计函〔2016〕447号)精神,共完成109名生态护林员推荐上报工作。
人社局 按照局里承担的目标任务,2016年鉴定发放职业资格证书0.305万人,实现劳务输转4.2万人(次),其中贫困户0.834万人;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300人;职业技能培训2500人次(贫困户1050人次);开展苹果技术人员培训1200人次(贫困户553人次);蔬菜技术人员培训520人次(贫困户310人次);草畜产业培训1950人次(贫困户893人次);经济林和育苗技术培训3800人次(贫困户380人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正在进行;培训贫困家庭“两后生”500人次(含2016贫困户15人)。目前,苹果技术培训任务下欠800人(次),蔬菜技术培训下欠80人(次),草畜产业培训下欠1010人(次),所有下欠培训任务预计12月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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