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召开2016年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
11月23日,合水县召开了2016年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由县农牧局副局长潘治宁召集并主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国税局、县工商局、县果业局、县供销社、县蔬菜办、县农机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县农经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共22人参加。会上传达学习了《合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合水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合水县家庭农场登记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听取了关于2016年拟命名为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12家合作社基本情况的说明,各成员单位就拟命名的12个农民合作社是否符合命名条件进行了评审,经过评审,会议一致通过了合水阳光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2家农民合作社为2016年拟命名的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各成员单位就农民合作社今后发展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工作的责任感。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产业发展加快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强化服务指导,强化人才培养,强化重点扶持,努力推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农民合作社规模取得了长足发展,合作社发展规模急速增长,管理日趋规范,各级示范社建办质量稳步提升,对推动农民增收、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但还存在经营规模小、服务功能弱、经营机制僵、合作领域窄等诸多问题,真正有利于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还尚未真正形成,农村合作组织的功能及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会议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和推行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意义,从单位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努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稳健发展。二是重视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农村改革工作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意见》,强化指导服务、人才培养,抓好示范社创建,落实落实政策扶持,要通过联席会议重点扶持产业基础好、示范带动强的农民合作社,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健康发展。三是切实发挥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加强信息沟通共享,特别是在合作社发展规划制定、典型挖掘培育、信息报送,在国家、省、市、县级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评定等工作中要注重加强衔接配合,在合作社指导服务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调研上,切实发挥好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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