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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开展救护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月行动

来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 董建林 发布时间:2016-04-28 15:30:45 浏览次数: 【字体:

        4月22日,合水县救护车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月行动动员会在合水县人民医院召开,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救护车驾驶员共4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生春同志主持会议。

 

 会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李吉昌同志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救护车使用管理的通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路志鹏同志宣读了《合水县救护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救护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月行动从4月20日开始,5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完成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20日到4月30日,主要为各医疗机构开展本单位急救车辆的安全管理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本单位所有救护车的设置、车况、装备配备、各项管理制度、驾驶员、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车辆隐患等逐项进行自检自查,并完善备案登记等档案资料;第二阶段为整改完善阶段,从5月1日至5月10日,县卫生局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对全县所有救护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救护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台账,列单限期落实;第三阶段为全面检查阶段,从5月11日至5月20日,由市卫计委对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重点问题和隐患进行彻底整改。

 

 会上,董生春强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市卫计委提出的“三学六查六完善”工作任务,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安全运行救护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救护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中的10项48条管理要求,杜绝急救车辆交通安全隐患。要对救护车辆和驾驶员信息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实施救护车安全“户籍化”跟踪监管。要严格落实救护车辆交通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对发生交通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会上,县卫计局还邀请了合水县交警大队中队长第有锋同志对全县急救车辆驾驶员进行了急救车辆安全驾驶的相关培训。会后,所有参会人员在县120指挥调度中心进行了现场观摩。此次会议的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急救车辆管理,有效防范救护车安全事故,更好地发挥急救车辆在紧急医学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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